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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使用的域名备案需要注销吗?

发布时间:2016-08-08 14:16:21

您好,若您的域名已经不再使用或无法识别,建议立即注销其对应的备案号,因为此域名存在于您的备案号中,可能会影响您下次备案的管局审核,建议您使用主体依据注销备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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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请您登录工信部系统:www.miitbeian.gov.cn  下方“政务公开”处选择您主体备案信息所在省。例如:北京

第二步:进入后,左下方:“相关文件下载”处有“北京市ICP用户注销(删除)备案申请表”的下载链接:


第三步:下载完成后根据上面的填表须知进行填写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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